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添加时间:2026-05-15 编辑:田艳春 浏览次数:
第一条 学生进实验室前,学院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考核;
第二条 各实验室需有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检查值日生工作;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易燃易爆物品、气体、细菌、危险化学药品、放射性物品等安全;
(二) 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保持实验室内整齐卫生清洁;
第三条 实验室钥匙管理由学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 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食、居住,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库房等;
第五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白大褂,不得穿短裤、裙装、高跟鞋、拖鞋等衣物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
第七条 增强环保意识,科学处置实验室废弃物,保障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及环境安全;
第八条 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上报损失情况,不隐瞒不虚报,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