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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9-24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发扬沈炳麟先生“为善最乐”的崇高思想。本着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为培养年轻学生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的目的,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旨在无偿捐资帮助部分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其学业。现开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四年)制本科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入学后在各方面表现积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5、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要求手写,不得涂改,内容真实、充分。

2、学生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院办盖章的2010-2011学年成绩单一份(2011年受助学生)。

三、资助人数与金额

1.首批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2011年度)30名,本学期继续申请,只报送上一学年的院办盖章的成绩单一份。如有因故退学以及不思进取,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二门学科经补考不及格)或严重违规违纪、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可停发其助学金。所缺名额,根据“申请条件和评审顺序”公开更换受助学生的名额

2.本年度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继续资助我校30名2012级全日(四年)制本科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连续资助四年。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动科院

2

兽医院

1

农学院

2

生态院

2

机电院

2

林学院

2

水建院

3

材艺院

2

能源院

2

经管院

4

食品院

2

计算机院

1

生科院

2

人文院

1

外语院

1

理学院

1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务必于10月18日中午下班前将受助学生材料报资助中心。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所提供材料,报送后如材料不合格将取消其学院受助名额,另行分配。

特此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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