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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中心组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

添加时间:2023-11-02 编辑:田艳春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2日下午,理学院中心组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同时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工作意见》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本次会议由姜体忠同志主持,各支部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

 

 

2023年7月31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六部促进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的通知》(内教政法函〔202323号)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六部促进条例的制定出台,既是在法治轨道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聚焦办好“两件大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在法治内蒙古建设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将六部促进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工作内容,纳入校领导干部学法重点,纳入理学院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各支部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培训班、报告会、辅导讲座等活动。将六部促进条例纳入“法治示范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点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学习成果。

 

 

在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工作意见》文件要求相关工作的时候,姜体忠书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助力自治区“五大任务”,主动对标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学科引领支撑作用”“人才培养支撑作用”“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和“社会服务支撑作用”,为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光彩。

学校围绕自治区《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和“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部署,确定如下攻坚目标:强化饲草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种业振兴;研究推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技术措施。理学院根据学校的攻坚目标,要求各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认领相关工作,在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的同时,探讨如何与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重点研究领域进行融合,提升理学院实际的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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