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学制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22 级学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本专科学生2021-2022 学年考核无不及格课程,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在班级前 1/3。如果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达到班级前三名者,另外一项可放宽至班级的前 1/2。研究生具有优良的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成绩优秀,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好。本专科学生需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6.2021-2022 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及以上。
7.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附佐证材料。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担任学生干部满 1 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体质健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专科学生 2021-2022 学年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 1/2。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2021-2022 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及以上。
7.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附佐证材料。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三)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
4.在校期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评定良好及以上。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 1/2,可破格推荐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三、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 7%。
(二)优秀学生干部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本专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12%。
3.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 30%。
4.校院学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会人数的 12%,学生会人数严格按照(中青联发〔2019〕9 号文件)执行。具体评选由学校团委和学院分团委参照此通知进行
(三)优秀毕业生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 10%。
四、评审要求
1.各班级要组织成立班级评优工作小组,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即体育测试80分以上,以最近一次体育测试成绩为准。
3.担任学生干部满 1 学年以上,需要提交佐证材料,班级干部需要班主任提供有电子签名的证明,学生会干部需要分团委书记宋艳老师提供有电子签名的证明。
4.所有要求综合测评成绩的参选项目,以学工系统里的成绩为准。
5.2021-2022 学年全体学生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综合评定良好。
6.评选推荐人选要在学院(校团委)公示三个工作日。
7.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学生会要根据评审要求,逐条对应,优中选优。
理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