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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添加时间:2026-03-28 编辑:田艳春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做好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理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乌力吉 吴国荣

副组长:张红梅 包锦 史全全

  员:石磊 张军 越婷婷 田艳春

(二)根据工作需要按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或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且复试小组人员随机组成。

二、招生计划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分配如下:

经济数学5人;

生物物理学5人。

(二)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学术学位类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实行差额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实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内农大研字〔20257号)执行。

6. 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执行。

(二)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批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确定一志愿研究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2.报到和招生复试材料审核

2026331日上午9:00-11:00,理学院212会议室。

3.专业知识考试

2026331日晚,具体时间和地点(教学楼为南校区教学楼)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4.综合素质考评

20264214:30,理学院212会议室。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在职定向证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无论初试网报是否为定向,提前与所在工作单位(或已签约就业单位)沟通确认符合招收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四)复试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潜质,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素质考评构成。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课试题内容与《内蒙古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评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组织形式为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综合素质考评成绩×60%。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试题的命制对标《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内农大研字〔201911号)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四、调剂办法

对于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安排

1.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设定的锁定时间为24小时,分数条件为达到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在二区的国家分数线。

2.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8日开通,我校开通时间以公告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我校将关闭系统,进行数据整理及筛选。为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调剂系统开放前,都将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告。

五、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确定各学科考生的名次,并在学院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和研究生院依次进行公示。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适用于一志愿考生)

2.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统考科目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适用于调剂考生)

3.若总成绩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优先考虑初试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统考成绩一致,则按照英语成绩依次优先考虑,如仍一致,则采用加试方式择优录取。

(二)发送拟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所有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并进行确认。

六、监督和突发情况处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各项部署,统一领导、指挥我院复试期间的招生工作。如遇突发情况,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学院监督电话:0471-4309247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471-430185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71-359689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471-3261818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理学院

                                            202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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