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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添加时间:2016-06-07 编辑:吕世杰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指示精神,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会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理学院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则:

院务公开是体现基层民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经。把学院的中心工作、工作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向师生员工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公开的内容为:

1、学院发展规划及有关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

2、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教学计划、科研计划等;

3、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制度、教职工奖惩制度等;

4、院、系各级管理人员分工及职责;

5、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评聘;

6、年度教师完成工作量情况和教职工考核结果;

7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指仪器设备)的申报情况

8、发展党员名单,各类评优、晋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及获奖结果;

9、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工会分会等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学生经费的管理及开支情况;

10、各类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

二、院务公开的程序:

1、有关部门整理出公开内容;

2、提请学院公开领导小组同意;

3、按照院务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和形式予以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1、全院教职工大会、教代会;

2、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公开有关内容;

3、设立公开栏,公开有关材料、规定或其它定期公开的事项;

4、利用通告、通知、网络等形式,公开有关事项;

5、院长接待日等形式。

四、院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实行院务公开,要按照“院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本制度若存在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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